(一)新竹市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友會子女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,為獎勵品學兼優及就讀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之會員子女(孫),特訂本辦法。
(二) 申請資格:
凡本會永久會員及上年度已繳交常年會費之會員,於本年度參加本會活動達兩次以上者,其直系子女(孫)就讀國中以上,上學年度上、下學期之在校成績合於下列條件者,皆得提出申請,參加甄選。
1.國中生: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,操行列為乙等以上者。
2.高中(職)生: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,操行列為乙等以上者。
3.大專院校生: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,操行列為乙等以上者。
4.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之大學部學生:學業成績每科均及格,操行列為乙等以上者。
5.國內外研究所碩、博士正式生(不含在職生):正式就讀期間得提出申請,每人碩、博士班各一次為限。
(三) 申請方式:
檢具會員直系子女(孫)上學年度學業成績證明單,(請向就讀學校申請)並於成績單右上角註明校友姓名及畢業年制科別,於當年度十月十五日前寄達,以郵戳為憑。
(四) 審核方式及通知:
1. 收件後由本會子女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,就上學年度學業成績之高低順序甄選核定之。
2. 得獎名單另行於當年度會員大會前個別通知。
3. 得獎人應於會員大會當日出席接受表揚,並由大會招待餐敘。
(五) 頒獎辦法:
1. 審核通過者每人均頒獎狀乙紙,以資鼓勵。
2. 國中生︰前二十名另發獎學金每名壹仟伍佰元整。
3. 高中(職)生(含五專前三年)︰前二十名另發獎學金每名貳仟元整。
4. 大專院校生(含五專後二年)︰前二十名另發獎學金每名叁仟元整。
5.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大學部學生︰獎學金每名叁仟元整,不限名額。
6. 研究所碩博士生︰獎學金每人伍仟元整,每人碩、博士生各一次為限。
(六) 助學辦法:
1.如遇校友發生重大事故急需接受援助,為使其子女(孫)能順利完成學業,經理監事會專案審核通過,得予以補助。
2.本助學金額以每個案2~5萬元為原則。
(七)113年領獎名單如下:
(七)112年領獎名單如下:
(八)近年領獎名單: